周海龙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周海龙因保管不善,将旬国字第2012492号,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